钢构的极限状态是指结构或构件能满足设计规定某一功能要求的临界状态,超过这一状态,结构或构件就不再能满足设计要求。钢构的极限状态分以下两种:
(钢构的极限状态)
一、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结构或构件达到最大承载能力或达到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时的极限状态。这里包括的内容较多,如构件和连接的强度破坏,疲劳破坏和因过度变形而不适于继续承载,结构和构件丧失稳定,结构转变为机动体系和结构倾覆等。
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结构或构件达到正常使用的某项规定限值时的极限状态。例如在受弯构件的设计中,限制其挠度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不能超过某一容许值;在有振动的结构中,限制其不使产生不舒服的振动等。
要注意的是,同是限制变形,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是指不使产生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则指不使产生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两者是有区別的。
一般来讲,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是保证钢构的安全性,而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是为了保证结构的适用性和耐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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