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钢构工程制作与安装施工单位需要具备相应的钢构工程施工资质,制作与安装施工现场质量管理需要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及检验制度。
2、钢构工程施工和质量验收,必须采用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计量器具,并按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必要时制作单位会同安装单位、土建单位统一用尺。
(制作与安装的规定)
(1)、采用的原材料及成品需要进行进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原材料及半成品,需要按照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规定进行复验,并需要见证取样、送检。
(2)、各工序需要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需要进行检查。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需要进行交接。
4、钢构工程的制作单位,需要根据已经审图公司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绘制施工详图。
5、钢构工程施工前,需要根据设计文件、施工详图的要求以及制作单位或施工现场的条件,编制制作安装工艺或施工方案。制作安装工艺或施工方案应包括:施工中依据的标准、制作或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成品的质量保证和为保证成品达到规定要求而制定的措施、场地的布置、采用的加工(安装)焊接设备和工艺装备、焊工和检查人员的资格证明、各类检查项目表格和生产(施工)进度计划表。
6、钢构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能低于国家现行标准《钢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7、钢构制作单位需要对构造复杂的构件进行工艺性试验。
8、连接复杂的钢构件,需要根据设计或合同要求在制作单位或工地现场进行预拼装。
9、钢构工程质量验收需要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的程序进行。钢构分部(子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需要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规定执行。每项结构分项工程可以按一个或分成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